| 萬 順 昌 集 團 以 十 四 大 核 心 工 作 技 能 為 本 , 致 力 建 設
共 同 的 工 作 基 礎 及 理 念 , 貫 徹 集 團 的 堅 毅 不 移 , 不 斷 進 取 的 企 業
精 神 。 在 這 些 核 心 工 作 技 能 的 帶 動 下 , 所 有 員 工 均 上 下 一 心 , 群
策 群 力 , 務 求 能 積 極 參 與, 攜 手 達 到 集 團 訂 下 的 目 標 。
分 析 及 決 策 能 力
根 據 合 乎 邏 輯 的 假 設 和 真 實 的 資 訊 制 訂 出 替 代 性 的 行 動 方 案 ,
同 時 考 慮 到 資 源 、 限 制 因 素 和 機 構 的 價 值 觀 , 並 在 此 之 後 及 時 地 致
力 於 該 項 行 動 。判 斷 須 反 映 出 人 們 使 用 給 定 或 已 獲 得 資 訊 的 程 度 ,
制 訂 替 代 性 的 方 法 , 瞭 解 各 種 替 代 方 案 的 得 失 , 並 選 擇 最 為 適 當 的
替 代 方 案 。 判 斷 是 指 決 策 的質 量 。
商 業 意 識
關 鍵 是 在 一 切 業 務 領 域 、 資 源 配 置 、 進 行 審 查 、 預 算 控 制 和 達
成 目 標 方 面 取 得 成 效 , 以 使 底 線 成 果 達 到 最 佳 。 這 包 括 在 維 持 底 線
優 先 次 序 的 同 時 進 行 定 期 監 控 , 不 論 當 時 的 預 算 限 制 如 何 設 定 。
溝 通 技 巧
以 適 於 情 形 的 多 種 途 徑 提 供 並 接 受 資 訊 的 能 力 。 展 現 出 對 他 人
觀 點 的 理 解 和 尊 重 , 願 意 接 受 他 人 的 觀 點 。
持 續 改 善
通 過 在 與 他 人 合 作 的 過 程 中 尋 找 更 為 迅 速 、 高 效 而 有 效 的 工 作
方 式 而 優 化 關 鍵 過 程 。
對 同 事 及 顧 客 的 服 務 態 度
通 過 幫 助 組 織 以 取 悅 客 戶 為 中 心 而 推 動 業 務 發 展 。 與 客 戶 / 內
部 合 作 夥 伴 間 建 立 起 互 相 依 賴 的 關 係 。 處 處 為 客 戶 著 想 , 為 客 戶 辦
實 事 。 在 他 人 之 中 樹 立 牢 固 的 客 戶 觀 念 。
靈 活 性 及 適 應 能 力
在 多 變 的 環 境 中 涉 及 不 同 任 務 、 職 責 和 人 員 時 保 持 效 能 的 能 力 。
迅 速 適 應 意 外 或 不 斷 變 化 的 情 況 , 並 幫 助 他 人 進 行 類 似 的 調 整 。 能
以 通 常 被 視 為 相 反 的 方 式 行 事 。 能 夠 做 到 吃 苦 耐 勞 且 富 有 同 情 心 。
擅 于 領 導 也 服 從 他 人 領 導 。
人 際 關 係 敏 感 度 及 技 巧
使 用 適 當 的 人 際 關 係 模 式 和 方 法 來 激 勵 並 引 導 個 人 或 團 體 ( 下 屬 、
同 事 和 上 級 ) 努 力 實 現 設 定 目 標 ; 根 據 所 涉 及 的 任 務 和 個 人 對 行 為
加 以 調 整 。
遠 瞻
表 現 出 對 符 合 公 司 發 展 方 向 的 重 要 性 趨 勢 ( 內 部 與 外 部 ) 的 評 估
能 力 。 『 制 訂 未 來 的 遠 景 規 劃 』 。 將 業 務 中 的 實 踐 知 識 轉 化 為 明 晰
而 具 體 的 戰 略 , 以 便 促 成 為 實 現 該 遠 景 規 劃 而 必 需 的 改 變 。 股 東 、
客 戶 、 供 應 商 及 員 工 。
談 判 及 商 議 技 巧
能 夠 取 得 反 映 各 種 業 務 環 境 中 所 設 定 目 標 的 成 果 。 這 其 中 包 括 勞
動 關 係 、 投 標 與 合 同 的 執 行 、 影 響 到 業 務 計 劃 的 日 常 工 作 問 題 、 時
限 目 標 和 資 源 、 與 客 戶 ( 內 部 與 外 部 ) 和 供 應 商 之 間 的 協 商 。 有 效
地 研 究 替 代 方 案 和 狀 況 , 以 獲 得 增 進 支 援 和 認 可 的 成 果 。
建 立 人 際 網 絡
開 發 、 建 立 並 服 務 於 與 其 他 方 面 ( 例 如 同 事 、 功 能 上 和 地 理 上
的 合 作 夥 伴 、 業 務 夥 伴 、 外 部 賣 方 等 ) 間 的 協 作 性 內 外 部 關 係 。 建
立 各 種 關 係 網 , 以 便 不 依 賴 於 許 可 權 而 贏 得 合 作 。
個 人 責 任 / 承 諾
對 自 己 和 團 隊 中 他 人 的 行 為 負 責 , 也 就 是 對 發 生 的 事 情 負 責 。
言 出 必 踐 , 也 就 是 言 行 一 致 。 指 明 工 作 不 能 完 成 時 的 後 果 。 對 會 議
上 的 討 論 保 持 記 錄 。 不 要 一 味 " 指 責 " 他 人 。 對 結 果 、 錯 誤 和 成 功 負
責 。 在 決 策 前 不 要 輕 易 地 要 求 " 允 許 " 。 請 求 " 基 本 準 則 " 。 使 各 項
措 施 到 位 - 用 適 當 的 標 準 設 定 完 成 的 準 則 。 透 過 事 物 的 現 象 看本 質 ;
勇 敢 地 面 對 現 實 並 在 做 錯 時 勇 於 承 認 。
人 事 發 展
通 過 技 能 提 高 、 職 業 發 展 和 個 人 教 育 表 現 出 對 發 展 一 個 取 勝 團
隊 的 承 諾 , 關 鍵 是 在 機 構 內 規 劃 出 與 目 前 和 未 來 情 況 相 關 的 有 效 的
發 展 活 動 。
人 事 管 理
通 過 崗 位 期 望 值 ( 主 要 工 作 表 現 成 果 ) 的 設 定 對 工 作 實 績 進 行
管 理 , 確 立 目 標 並 審 查 工 作 實 績 。 在 為 完 成 任 務 而 影 響 和 指 導 他 人
時 獲 得 支 援 、 合 作 和 參 與 。 即 時 監 控 工 作 實 績 , 對 有 效 的 工 作 實 績
給 出 積 極 的 反 饋 意 見 , 並 為 解 決 工 作 中 的 困 難 提 供 指 導 。
建 立 團 隊 精 神
使 用 適 當 的 人 際 關 係 模 式 和 方 法 來 建 立 團 隊 精 神 和 團 隊 內 協 作 。
能 夠 挑 選 人 才 並 建 立 一 支 團 結 的 團 隊 , 以 推 動 網 路 內 一 切 關 鍵 的 營
運 任 務 並 取 得 成 效 。 將 各 種 職 能 部 門 整 合 為 一 個 有 效 的 業 務 團 隊 。
積 極 地 介 入 包 租 、 資 源 配 置 和 授 權 團 隊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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